
公司解散财产保全裁定书
时间:2024-05-29
本裁定书由[法院名称]根据[法律条文]作出,以保护公司解散过程中公司财产的完整性。以下对公司解散财产保全的有关事项进行裁定:
根据提交的证据,确认[公司名称]已因[解散事由]而解散。解散事由符合法律规定,解散程序合法有效。
为防止公司财产在解散过程中遭受损失或转移,法院裁定对以下公司财产进行保全:
[详细列出财产清单,包括资产、负债和其他权利]为了有效保全公司财产,法院采取以下措施:
禁止公司处分、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保全范围内的财产。 责令公司债权人向本院申报债权。 任命[清算人名称]为公司清算人,负责财产保全及清算工作。 责令清算人对保全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并定期向本院报告保全情况。本裁定的财产保全措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失效日期]。如需延长保全期限,清算人应及时向本院申请。
任何违反本裁定保全措施的行为,都将构成对法院权威的藐视。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者予以处罚,包括罚款、拘留或其他制裁措施。
本裁定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院留存,另一份发给公司清算人。清算人应在收到裁定书后立即履行保全义务,并及时向本院报告执行情况。
[法官姓名]
[法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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