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查看是否还在财产保全
时间:2024-05-30
1. 线上查询:访问所在法院的官方网站,进入“在线查询”页面,在“执行查询”栏目中输入被执行人姓名或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其名下是否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 线下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法院执行局,向工作人员提供被执行人姓名或身份证号,查询财产保全信息。
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网站(网址:http://zhixing.court.gov.cn/),在“被执行人查询”版块输入被执行人姓名或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其被执行信息,包括财产保全、限制高消费、失信记录等。
委托律师事务所查询财产保全信息,律师会根据查询权向法院调取相关材料,并提供查询结果。
被执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财产保全措施不当,或者有其他情形不宜继续予以保全的。
常见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
申请担保 另有财产可供执行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标的明显不当 保全措施严重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解除财产保全的流程:
向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提供解除保全的证据 缴纳保全费(如有) 法院审查 法院裁定解除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或在执行过程中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判决的执行。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主要由以下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保全程序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二)有证据证明有发生转移、隐匿、毁损、变卖财产等情形的;……(五)有证据证明对方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的违法行为,可能使判决无法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保全程序的规定》第6条规定:“申请执行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申请人的申请书、提供担保的证明、执行标的的线索进行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四)有证据证明有发生转移、隐匿、毁损、变卖财产等情形的;……(七)有证据证明对方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的违法行为,可能使判决无法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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