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金额费用谁出的
时间:2024-05-21
当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向人民法院预交一定金额的担保金,这笔担保金称为财产保全金额。那么,财产保全金额费用谁出呢?
财产保全金额是申请人向人民法院预交的担保金,具有以下性质:
原则上,财产保全金额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
如果被申请人恶意拖延导致申请人遭受经济损失,法院可以裁定由被申请人承担财产保全金额费用。比如:
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后,申请人申请撤销保全措施,法院可以裁定由申请人承担财产保全金额费用。比如:
财产保全金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实践中,财产保全金额一般为申请标的数额的20%-50%。
财产保全金额在下列情形下应当退还给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违反财产保全裁定,造成对方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从财产保全金额中扣除赔偿。扣除后剩余的财产保全金额,应当退还给申请人。
财产保全金额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财产保全金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因素确定。财产保全金额应当在一定条件下退还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违反财产保全裁定,造成对方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从财产保全金额中扣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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