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的前身为临安县人民法院,由原临安、於潜、昌化三县法院合并而成。法院机关大楼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958号,建筑面积15241.2平方米(含新建诉讼服务中心2899.2平方米),共有19个审判法庭。内设机构改革后,现设有11个内设机构、4个人民法庭,1个事业单位(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