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担保为司法类担保。其是指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

所需材料:

Ⅰ.起诉状/仲裁申请书一份;

Ⅱ.诉讼保全申请书一份;

Ⅲ.原告身份证明(企业三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

Ⅳ.被告身份证明相关材料;

Ⅴ.证明原被告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明被告违约或侵权事实的证据;

Ⅵ.财产保全标的物明细清单;

Ⅶ.证明保全标的产权归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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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担保 在案件材料齐全、案情清晰的情况下,我公司承诺在4个小时内将法院要求提供的所有担保材料准备妥当并在收取费用后交付当事人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在更短的时间内出具材料的,可以将案件材料拍照微信发给我公司客户经理,并由我公司客户经理将出具好的担保材料送至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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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材料齐全、案情清晰的情况下,我公司承诺在4个小时内将法院要求提供的所有担保材料准备妥当并在收取费用后交付当事人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在更短的时间内出具材料的,可以将案件材料拍照微信发给我公司客户经理,并由我公司客户经理将出具好的担保材料送至指定地点

诉讼保全担保优势:


1. 无需占用申请人的现金或实物资产,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资金流;

2. 手续高效简便,法院凭担保函进行财产保全,无需原先缴存保证金或办理实物抵、质押登记的繁琐手续,保费低廉,最快当天即可出具保函,并陪同当事人一起前往法院递交诉讼保全担保资料;

3. 担保函的出具使申请人由被动变为主动,有效遏制被申请人对财产的处置,保障了判决生效后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