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海法院在内设机构改革前设19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法庭,另有一个事业单位——审判保障中心。2019年3月,我院按照省高院核定的内设机构改革方案,重新整合为11个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司法警察大队、驻院纪检监察组、骆驼人民法庭,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对本院管辖的各类案件立案工作;负责审理管辖异议案件和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等案件;负责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以及上级转办、督办的涉诉信访案件;负责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负责诉讼引导、法律咨询、材料收转、文书送达、鉴定评估、司法拍卖、上诉案件移送调卷等除庭审以外的审判辅助事务工作;负责开展诉调对接、诉前调解、案件分案、司法确认、诉前和立案时的财产保全、立案程序的财产保全裁定等工作;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各类第一审民商事简单案件,开展调解速裁等工作;负责指导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工作;负责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