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3-08-12
尊敬的XXX法院:
我系申请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现就诉讼前财产保全一事向贵法院递交此申请书。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存在一起纠纷,由于被申请人及其相关方存在转移、隐匿、销毁财产等倾向,现申请贵法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以下是本案的有关情形及理由:
一、案情概述:
自XX年XX月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发生了一起合同纠纷。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享有支付申请人一定数额的货款义务。然而,在履行支付义务前,被申请人恶意转移、隐匿财产,导致申请人无法获得应有的权益。
二、证据陈述:
申请人已收集了以下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财产转移、隐匿的行为:
1. 被申请人XX银行账户流水:根据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流水记录,可以清晰地看到被申请人在XX年XX月后频繁转移大额资金,且往往与申请人提出索赔要求之际相符。
2. 目击证人证言:经过调查,申请人找到了目击者,证明被申请人向他人转移财产的情况。目击者将作为证人,在相关程序中提供证言支持。
3. 律师函件:申请人曾多次通过律师函件要求被申请人履行约定的支付义务,但被申请人无动于衷,证明被申请人故意拖延并转移财产。
三、财产保全请求:
为了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特请贵法院依法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1.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XX银行账户;
2.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以防止其转移;
3. 聘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进行评估和登记;
4. 保全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据,以确保证据完整、真实。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法院对于涉及财产的纠纷,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本案中,被申请人故意转移财产,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申请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支持上述请求。
五、申请人的委托与保证:
本申请书系申请人本人真实意愿,申请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和陈述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特此请求贵法院尽快受理并审议本案,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相关知识阅读
浙江省法院导航
杭州法院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城区人民法院
拱墅区人民法院
西湖区人民法院
滨江区人民法院
萧山区人民法院
钱塘区人民法院
富阳区人民法院
余杭区人民法院
临平区人民法院
临安区人民法院
桐庐县人民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
淳安县人民法院
杭州互联网法院
杭州铁路院法院
宁波法院
海曙区人民法院
江北区人民法院
北仑区人民法院
镇海区人民法院
鄞州区人民法院
奉化区人民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宁海县人民法院
余姚市人民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法院
鹿城区人民法院
龙湾区人民法院
瓯海区人民法院
洞头区人民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文成县人民法院
泰顺县人民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龙港市人民法院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兴法院
南湖区人民法院
秀洲区人民法院
嘉善县人民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州法院
吴兴区人民法院
南浔区人民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绍兴法院
越城区人民法院
柯桥区人民法院
上虞区人民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华法院
婺城区人民法院
金东区人民法院
武义县人民法院
浦江县人民法院
磐安县人民法院
兰溪市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台州法院
椒江区人民法院
黄岩区人民法院
路桥区人民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玉环市人民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丽水法院
莲都区人民法院
青田县人民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
遂昌县人民法院
松阳县人民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
庆元县人民法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龙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