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函范本
时间:2023-03-18
财产保全担保函范本
财产保全担保函是指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一方,通过向担保人出具书面函件,向法院保证在未来履行保全责任时,担保人一定会按照保全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担保措施及保全抵押。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份常见的财产保全担保函范本。
尊敬的法官:
我司XXX公司,兹按照贵院XX案件的要求,向法院申请XX金额的财产保全措施。为了保证本案保全期间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我司特向贵院出具此担保函。
我司特涉及以下担保事项:
一、质押担保
我司在本案中将提供相应的质押担保,将申请的财产保全押入我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予冻结,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资金担保
我司将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保全基金不低于保全金额,并承诺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已就位,以确保保全请求人的权益。
三、其他担保
我司将根据本案保全对象的特殊情况,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方式,并通过书面形式向贵院提交。
以上几项担保措施均系我司的自愿行为,如有违约情况,我司概不负责。
特此担保函。
申请人(盖章): 担保人(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上是一份常见的财产保全担保函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际使用中应视担保方式、保全对象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担保方式的合法有效。
相关知识阅读
浙江省法院导航
杭州法院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城区人民法院
拱墅区人民法院
西湖区人民法院
滨江区人民法院
萧山区人民法院
钱塘区人民法院
富阳区人民法院
余杭区人民法院
临平区人民法院
临安区人民法院
桐庐县人民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
淳安县人民法院
杭州互联网法院
杭州铁路院法院
宁波法院
海曙区人民法院
江北区人民法院
北仑区人民法院
镇海区人民法院
鄞州区人民法院
奉化区人民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宁海县人民法院
余姚市人民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法院
鹿城区人民法院
龙湾区人民法院
瓯海区人民法院
洞头区人民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文成县人民法院
泰顺县人民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龙港市人民法院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兴法院
南湖区人民法院
秀洲区人民法院
嘉善县人民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州法院
吴兴区人民法院
南浔区人民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绍兴法院
越城区人民法院
柯桥区人民法院
上虞区人民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华法院
婺城区人民法院
金东区人民法院
武义县人民法院
浦江县人民法院
磐安县人民法院
兰溪市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台州法院
椒江区人民法院
黄岩区人民法院
路桥区人民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玉环市人民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丽水法院
莲都区人民法院
青田县人民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
遂昌县人民法院
松阳县人民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
庆元县人民法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龙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