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查封规定
时间:2023-05-14
保全查封规定:保障权益,严惩侵权
作为一种有效的保全手段,查封已经成为了维护当事人权益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规范查封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多项保全查封规定。
保全查封指的是在诉讼程序进行中,为了防止被保全财产的损失或被诉讼财产的流失,由法院对被保全财产采取查封措施的行为。在实践中,查封措施一般包括对财产进行暂时禁止处分、暂时冻结、暂时扣押,并将维护措施告知有关人员等。
在保全查封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首先,保全查封应当坚持合法性原则。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必须要证明被保全财产存在被侵权、被变价、流失等风险,否则不能拘押、查封涉案财产。
其次,保全查封应当坚持严格适用原则。采取保全措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认真地依法,不得滥用查封权限。对于明显不属于保全范畴的财产,不应该被拘押或查封。
再次,保全查封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采取查封措施之前,应当将当事人的付出考虑在内,并进行合理的协商和征询,避免不必要的金钱和时间成本的消耗。
最后,保全查封应当防范滥用查封手段。在执行查封措施时,必须有机构和人员监督,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不以损害当事人利益为前提。
总之,保全查封规定是为了保护财产权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执行公权力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在保全工作中,各方当事人要充分遵守相关规定,理性对待证据和法律,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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