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的材料
时间:2023-03-19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的材料
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仲裁或者执行程序中,为了防止被执行人或者被申请人通过转移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执行,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可以被强制性保全的一种法律措施。那么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哪些材料呢?以下是具体的要求。
一、申请书
申请书是申请财产保全的基础,申请书中应当注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书的目的及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财产保全的措施、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的大致范围等情况。
二、权属证明文件
财产保全的财产必须是属于被执行人或者被申请人的,因此,需要提交被申请人财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如产权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单等。
三、委托书
如申请人通过律师代理申请,应提供委托书,并附上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合同。
四、出具财产证明的材料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还需要提交被申请人的财产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折、按揭借款合同、车辆购置税票据等。
五、证明卷宗
如果财产归属存在争议,则需要出具证明卷宗,证明财产权属。
六、保全借据
申请人应提供保全借据,借据应注明申请财产保全的事由和保全期限,以及申请财产保全的金额、时间和财产保全的措施等内容。
七、其他材料
如有必要,还要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关的法律文书、公证材料、商业合同等。
以上就是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申请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准备齐全申请材料,避免耽误申请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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