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时间:2023-03-11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逐渐完善,人们的权利意识逐渐提高,许多投资者、企业家、个体经营者均面临法律风险的挑战,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应运而生,作为一种新兴的财产保险,其功能是对被侵权人进行诉讼财产保全风险的承保。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对于这个名词可能不太了解,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下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一、诉讼财产保全概念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财产采取捆扎、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一种程序。因为诉讼财产保全可能对被保险人形成严重的财产损失,所以在中国,逐渐引入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这一新型保险产品。
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概念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障被保险人因诉讼财产保全而给第三人或自身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责任保险。
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
1、保障范围
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因外部纠纷造成第三方财产被冻结。
(2)由于外部纠纷导致自身财产被冻结。
(3)因外部纠纷导致向第三方以财产形式提供担保而被追加被告并被冻结。
(4)为避免财产被冻结而发起的行动所带来的费用损失。
2、不保障范围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一般不承保以下范围的损失:
(1)被保险人故意构造诉讼财产保全风险而贻误时间,故意逃避法律责任,从而导致损失的情况。
(2)因被保险人未兑现约定所引起的纠纷。
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意义
1、提供了高效的财产保全手段
诉讼财产保全在保障人民法院贯彻诉讼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保险公司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了一个高效、快捷的财产保全手段,因此,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青睐。
2、风险得到有效分散
保险公司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障对象,通过保险合同,将被保险人的诉讼财产保全费用纳入商业保险体系,将风险分散到保险人的整个产品组合中,从而为被保险人承担可能出现的经济损失提供了有效的风险保障。
3、保险公司具有专业化的性质
因为保险公司具有专业化的性质,它一般会通过大量的风险评估,使被保险人的财产风险得到合理的控制和降低,从而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五、结语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作为一种新兴的财产保险,其保险理念的提出和实践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人们投资意识的提高、风险意识的增强和社会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它必将更加广泛地为社会公众所接受和认可。对于投资者、企业家、个体经营者而言,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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