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财产范围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3-04-09
诉讼保全是指当诉讼主张存在可能被实现时,在保证被诉方不会破产或逃匿等情况下,根据法院的决定采取的措施。诉讼保全的主要目的是保障诉讼权利的实现和保全请求期间的利益。在这里,我们将详细探讨诉讼保全财产范围的相关规定。
一、财产的构成
诉讼保全财产范围首先包括申请人的财产以及被申请人的财产。这其中,申请人的财产包括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和可供执行的债权;而被申请人的财产包括其全部财产和可供执行的财产。这里提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是指在执行时可以转移或变现的财产,如存款、股票、债券、房产、车辆等。
二、限制执行财产
在诉讼保全中,被申请人的全部财产均可受到限制执行。此外,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还规定了3种限制执行财产,包括:本人及其家属用品、依法不能变现的财产和国家明令禁止执行的财产。这些财产都可以被入选限制执行名单,但法院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仅作为一种制裁手段。
三、诉讼保全的种类
诉讼保全主要有4种类型: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和离岸财产保全。其中,财产保全是最为常见的类型。它并不仅仅局限于被申请人的财产,也可以涉及到申请人的财产,如请求被保全财产的返还、抵债权的注销等。
四、诉讼保全的方式
诉讼保全方式主要有:查封、扣押、冻结、租赁、拍卖等。在这里我们简单介绍一下3种常见的诉讼保全方式。
(一)查封
查封是指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现场封存,以保全申请人的诉求实现。查封范围包括被申请人的财产和可供执行的债权。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银行存款和证券账户,采用查封方式的时间和方式都需要掌握好,以免对申请人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二)扣押
扣押是指法院依法将被申请人的财产占有,并不准许其自行支配或处置。扣押的范围与查封相同,但扣押方式更适用于适切收取被申请人的账户款项、查扣具有违法或危害性财物等情况。
(三)冻结
冻结是指被申请人的指定账户中的存款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向外支付或提取,以保障申请人的利益。冻结的范围包括存款、股票转让和债券赎回款、基金申购款等。但这种方式可能会对被申请人的经济活动造成影响,所以应当慎重选择。
总之,诉讼保全财产范围的规定是广泛而复杂的,需要在实践中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具体细化和实施。申请人在申请诉讼保全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被申请人也应该充分了解自身财产情况,防止出现丧失法律主张的情况。
相关知识阅读
浙江省法院导航
杭州法院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城区人民法院
拱墅区人民法院
西湖区人民法院
滨江区人民法院
萧山区人民法院
钱塘区人民法院
富阳区人民法院
余杭区人民法院
临平区人民法院
临安区人民法院
桐庐县人民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
淳安县人民法院
杭州互联网法院
杭州铁路院法院
宁波法院
海曙区人民法院
江北区人民法院
北仑区人民法院
镇海区人民法院
鄞州区人民法院
奉化区人民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宁海县人民法院
余姚市人民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法院
鹿城区人民法院
龙湾区人民法院
瓯海区人民法院
洞头区人民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文成县人民法院
泰顺县人民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龙港市人民法院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兴法院
南湖区人民法院
秀洲区人民法院
嘉善县人民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州法院
吴兴区人民法院
南浔区人民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绍兴法院
越城区人民法院
柯桥区人民法院
上虞区人民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华法院
婺城区人民法院
金东区人民法院
武义县人民法院
浦江县人民法院
磐安县人民法院
兰溪市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台州法院
椒江区人民法院
黄岩区人民法院
路桥区人民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玉环市人民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丽水法院
莲都区人民法院
青田县人民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
遂昌县人民法院
松阳县人民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
庆元县人民法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龙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