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的种类有哪些
时间:2023-04-19
诉讼保全是现代民事诉讼程序中最重要的程序之一,是指当当事人认为自己主张的权利存在被侵害的危险时,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法律保全措施,对保全财产、证据、行为等进行保护。那么,诉讼保全的种类有哪些呢?
1. 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申请人向法院申请采取措施,限制被申请人的财产处分或变卖,以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保护。财产保全的种类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委托保管、先予执行等。
2. 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当申请人认为有可能丢失或被毁损的证据,申请法院进行保全。证据保全的种类包括检查、拍照、复制、鉴定、封存等。
3. 行为保全。行为保全是指对被申请人即将实施的行为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损害申请人权益。行为保全的种类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某一行为、强制被申请人实施某一行为等。
4. 管辖权保全。管辖权保全是指在当事人争议管辖权时,被申请人恶意并与其有关系的第三人损害申请人的利益,申请保全其行为。管辖权保全的种类包括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害,追回物品,恢复原状等。
总之,以上就是诉讼保全的主要种类,不同的情况下需要采取不同的保全措施,而诉讼保全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案件可以平稳进行。
相关知识阅读
浙江省法院导航
杭州法院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城区人民法院
拱墅区人民法院
西湖区人民法院
滨江区人民法院
萧山区人民法院
钱塘区人民法院
富阳区人民法院
余杭区人民法院
临平区人民法院
临安区人民法院
桐庐县人民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
淳安县人民法院
杭州互联网法院
杭州铁路院法院
宁波法院
海曙区人民法院
江北区人民法院
北仑区人民法院
镇海区人民法院
鄞州区人民法院
奉化区人民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宁海县人民法院
余姚市人民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法院
鹿城区人民法院
龙湾区人民法院
瓯海区人民法院
洞头区人民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文成县人民法院
泰顺县人民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龙港市人民法院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兴法院
南湖区人民法院
秀洲区人民法院
嘉善县人民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州法院
吴兴区人民法院
南浔区人民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绍兴法院
越城区人民法院
柯桥区人民法院
上虞区人民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华法院
婺城区人民法院
金东区人民法院
武义县人民法院
浦江县人民法院
磐安县人民法院
兰溪市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台州法院
椒江区人民法院
黄岩区人民法院
路桥区人民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玉环市人民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丽水法院
莲都区人民法院
青田县人民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
遂昌县人民法院
松阳县人民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
庆元县人民法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龙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