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时间:2023-05-05
在中国,劳动争议仲裁已成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要途径之一。在许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方法之一。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为保住特定财产的实现权,保证其产生的效力不因其他行为而被影响,通过申请法院的保全决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将特定财产扣押、查封、冻结、排除其他人的侵害等行为,以确保实现权的实现。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以财务困难、借口拖欠工资等方式逃避劳动赔偿责任。
在劳动争议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起诉期间逾期,二是判决、裁定无力执行。
起诉期间逾期是指劳动者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时,逾期了劳动争议申诉的起诉期限。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并且在申请中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主要是以让用人单位缴纳拖欠的工资为主要目的,如果是其他类型的劳动争议,财产保全的方式会有所不同。
判决、裁定无力执行是指用人单位已经被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判处或裁定的劳动争议未能执行,或者当事人对判决、裁定有异议,但是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就执行的困难。这时,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对履行判决、裁定的用人单位的财产实行保全。
总之,在劳动争议中申请财产保全是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的有效途径。当劳动者面临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等情况时,可以考虑申请财产保全,并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出申请。通过财产保全,可以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推进劳动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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