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时间:2023-03-11
怎么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财产保全是指一种法律手段,通过一定的程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被保全财产不会被对方所侵占。那么怎么申请财产保全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程序。
一、准备工作
在申请财产保全前,债权人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 法院发出的支持证据申请的裁定书;
2. 债权人的身份证明及权利证明材料;
3. 被申请财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可能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保全
1. 提出保全申请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保全被申请的财产。
2. 受理保全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的保全申请后,将要求债权人对被申请的财产进行说明,并对双方进行调解。
3. 发布保全通知
若调解失败,则人民法院会发布保全通知,并将通知被申请人和储存被申请财产的银行或保管人等。
三、执行保全
1. 保全措施的实施
被申请人收到保全通知后,必须停止对被申请财产的使用、处分、转移等行为。
2. 实施情况的通报
银行或保管人等储存被申请财产的机构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必须停止对被申请财产的存储、处理等活动,并将记录通报给人民法院。
四、保全效力的终止
当债权得到履行、诉讼结束或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等情况时,保全效力自行终止。
以上就是怎么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希望对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相关知识阅读
浙江省法院导航
杭州法院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城区人民法院
拱墅区人民法院
西湖区人民法院
滨江区人民法院
萧山区人民法院
钱塘区人民法院
富阳区人民法院
余杭区人民法院
临平区人民法院
临安区人民法院
桐庐县人民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
淳安县人民法院
杭州互联网法院
杭州铁路院法院
宁波法院
海曙区人民法院
江北区人民法院
北仑区人民法院
镇海区人民法院
鄞州区人民法院
奉化区人民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宁海县人民法院
余姚市人民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法院
鹿城区人民法院
龙湾区人民法院
瓯海区人民法院
洞头区人民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文成县人民法院
泰顺县人民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龙港市人民法院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兴法院
南湖区人民法院
秀洲区人民法院
嘉善县人民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州法院
吴兴区人民法院
南浔区人民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绍兴法院
越城区人民法院
柯桥区人民法院
上虞区人民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华法院
婺城区人民法院
金东区人民法院
武义县人民法院
浦江县人民法院
磐安县人民法院
兰溪市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台州法院
椒江区人民法院
黄岩区人民法院
路桥区人民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玉环市人民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丽水法院
莲都区人民法院
青田县人民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
遂昌县人民法院
松阳县人民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
庆元县人民法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龙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