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文件
时间:2023-03-11
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文件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财产保全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了规范财产保全收费,防止乱收费现象,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 收费标准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收取的费用包括财产保全保证金和财产保全催告费、财产保全执行费。
财产保全保证金的数额为财产保全数额的1%至3%。当财产保全费用较高,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高保证金数额。
财产保全催告费的收费标准为100元至500元不等。其中,对财产保全催告默认未在规定期间内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每次最高可以收取500元的催告费。
财产保全执行费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保全数额的1%至3%。同时,对于涉及较大金额或较为复杂的案件,法院可以适当提高财产保全执行费的收费标准。
二、 收费透明
《规定》要求对于财产保全收费,法院必须事先告知当事人,公示收费标准。此外,法院在收取财产保全费时需采用正规的收费方式,如银行转账等,以提高收费透明度,并便于纳税和追溯。
三、 禁止乱收费
《规定》还规定,对于未规定或者行业自律组织未制定收费标准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主确定,并向公众公布。此外,对于收费标准不明、暗中加价、强迫交费等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四、 监督机制
为确保收费规范,人民法院还将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一方面,法院会定期公开财产保全收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和当事人也有权利对财产保全费用进行投诉和举报。
总之,《规定》的出台,为财产保全收费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规范,有利于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积极监督财产保全的收费行为,共同营造透明、公正、规范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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